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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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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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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_akemi
所以公車選擇車道並無不妥,唯一的過失僅是未與變換車道的機車保持車距。(如果機車只是變換車道而已)
但事故發生主因是機車變換車道未注意後方來車,且未依規定轉彎前提早變換車道。

怎麼會是公車要負大部分責任?
...


要看交通鑑定報告怎麼寫
因為看起來有點像後車沒讓前車
擦撞時其實校車已經超過摩托車
校車有死角 所以司機其實算倒楣
但是今天的慘劇
其實機車騎士是有機會看到避免的
但是大概平常無敵星開多了
想說別人會讓他
就硬開然後領便當

我們不是交通鑑定報告委員會成員
就等過陣子看有沒有媒體報導
才知道誰是誰非
 
舊 2019-01-15, 04:1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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