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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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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08
引用:
作者XElem
效忠美國??還是效忠公民??沒公民支持∼該兩黨都無法生存吧....!?
最基本滴定義:
何謂君權(獨裁)??何謂民權(民主)??∼偶怎覺滴您所說滴(再立一條叛亂罪)∼其內容像是在搞「獨裁復辟」??

偶麼說好了∼民主國家:
如果50%以上(甚至100%)公民都支持「憲改」甚至「變更國體」等∼究竟是要「以民為主」還是「以法為主」勒....!?


你的觀點,有一點問題,不是說你錯。是有點偏了。
任何一個政黨的成立,是按法律規定立成的。
如果你成立一個台灣國黨,那你為什麼要遵守中華民國憲法跟相關法律呢?去登記成立成一個政黨?
你的訴求不應該成為你行使權利的依據啊,你得依法行使權利啊。黑幫也是一個有組織的社團,而且有行政結構,也有財務及武力啊。這個民政府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啊。那是依附在中華民國法律下的社團組織。你得按照你現在宣誓的法律及國家效忠並遵守規定啊。民進黨也是一個例子啊,黨章黨綱都要獨立。但是合法取得政權,確沒有實行啊。

不管多少,除了投票外,不想加入的一樣還是得打仗啊。

不遵守,美國不是照樣打南北戰爭?

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也有國中國過啊。清遜帝溥儀王朝就是合法立法的國中國,而且還是簽約的。
舊 2018-05-11, 01:21 P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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