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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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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蠻荒
如果台灣勞工的收入是法國那種水準,要改回假日可上班...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是這波修法對企業衝擊最大之處,正職員工休息日加班一天,雇主要加發1.67倍的工資。
雇主若要在休息日加班,建議最長八小時,因為是自第九個小時起工資最貴,還要另給本薪,等於是加發2.67倍,「此時段加班費最貴」。
很多人建議放寬工時彈性,包括放寬每月加班時數46小時上限;以及依據產業特性,適度放寬變形工時規範。就看蔡政府的髮夾灣會不會又出現了, 如果最後又出現了呢。
舊 2017-01-11, 08:38 AM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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