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夜路走多了,總會碰到鬼。
這些道理大家都懂,
冤枉嗎? 不冤啊,這是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等人的工作之一,
不然你以為他們的一切開支是誰支付的?
既然要走政治,既然要幫敵對國家做事,被告絕對是可預見的風險之一,
還是你覺得中共國無緣無故給與那麼多錢是應該的?
真正冤的是台灣的司法界,平時已經超負荷運做了,
如今還要追加中共國帶來的額外工作量。
說不定這也是中共國的超限戰計畫之一,加劇台灣內鬥產生的內耗,
針對性引發台灣的司法界崩潰,進而引發更多社會問題,
這一招真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