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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犯拒捕遭擊斃獲國賠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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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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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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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elia1830
所以法官是有針對客觀情況衡量,只是無知愛起哄的鄉民,只會分成一律開槍和一律不開槍
有時候,把別人的話無上限上綱真的不會增加說服力
但不知道為什麼
許多人在網路討論話題時,無論什麼樣的話題都是先把對方論點給無上限上綱,這並沒有用
會用到誇張化的表示是用在啟發不同的論點角度時
但如果是要實務性的討論,實在不適合無限上綱這套
2018-10-19, 07:2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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