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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T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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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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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elia1830
所以法官是有針對客觀情況衡量,只是無知愛起哄的鄉民,只會分成一律開槍和一律不開槍

有時候,把別人的話無上限上綱真的不會增加說服力

但不知道為什麼

許多人在網路討論話題時,無論什麼樣的話題都是先把對方論點給無上限上綱,這並沒有用

會用到誇張化的表示是用在啟發不同的論點角度時

但如果是要實務性的討論,實在不適合無限上綱這套
舊 2018-10-19, 07:27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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