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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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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702
引用:
作者跳海人
適用勞基法後,就有勞檢了呀

對了,現在有人在鼓吹4萬責任制...

相信我,政府絕對1萬%不會改用勞基法
用了勞基法,勞檢下去一堆都是超時工作
不給加班費,給補休都會拖到過期
不能壓榨警察很不方便呢XD
引用:
作者yth
公部門應該也有勞檢
包括工作環境及工地都有

勞檢處擴大委外人力派遣專案檢查 4月啟動「先公後私」 (https://www.ntpc.gov.tw/ch/home.jsp...no=201309100001)

這個是針對委外或約聘的吧
本來就是保勞保的,當然適用勞基法的勞檢
引用:
作者yth
一般只有20小時(專簽可達70小時),而且還要有編加班費,不然只能補休,超過的不能報(系統直接不給申請),只能做功德。

...

輪班基本上是看經費有多少,盡量給
一旦超過時數,給你補休也休不完(根本沒那個時間休)
所以會給嘉獎一隻
大家都給嘉獎,根本沒用XD
那個法規基本針對非輪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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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車 男
舊 2019-02-12, 07:17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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