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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F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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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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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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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有三種,暫時停權,永久停權,驅逐出境
讓我解釋給你聽
暫時停權:一般說來約一個星期,不事先告知,發現自己被停權的話就信詢問要停多久,期限到的那天自己來信申請復權,不主動復權

永久停權:該帳號永不再開放

驅逐出境:這種比較嚴重,情節重大者才會用,一但確定做這項處置,不管註冊多少帳號就是砍,另一種則是之前有被停權過的人,可能只是暫時停權,卻步詢問停權狀況,直接註冊在發言,若萬一又被停了再註冊,又不來查詢的話,最多三次就會驅逐出境了

所以,好好珍惜自己的帳號,不珍惜自己帳號的人我也不會珍惜你的帳號



不過還是感謝 I am Kent 兄的告知
thx



比較好奇的是,如果沒被停權卻又同時擁有多個帳號的人該怎麼處理??
舊 2004-01-31, 10:00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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