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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重要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16
引用:
作者davidxyz
每次一有這種事出來,
不是女方提出證據,
而是要男方提出自己沒做的證據,
今天好加在有錄影畫面,
不然......


應該沒有那麼簡單
除非如網友說的, 「真相是上司跟老婆搞上,想出這方法買通第三者,完美解決老公?!」
否則可能男方以往也有一些不良的紀錄
例如醉酒鬧事、有暴力傾向、曾經性騷擾其他女性之類
讓他的妻子和老闆也同樣認為他是可能會幹出這種事的人
所以才快速地和他切割關係
舊 2019-07-18, 04:35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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