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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德
Advance Member
 
缺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銀河系獵戶座旋臂
文章: 480
如果你很不熟悉這程序,又不想花時間去搞。
可以直接找代書去處理。

拋棄繼承要你媽、你爺爺奶奶、曾祖父母、你的兄弟姊妹、跟他們的子女、孫子女等巴拉巴拉的一大堆人要一起辦。
若一不小心某個倒楣的名字沒寫到,那會全部債務都轉嫁到那個倒楣鬼頭上。
這類的案例以前還不少。

而且啊已經修法為全面限定繼承了。
依現行規定你已無須再向法院辦理限定繼承,對於你父親留下的債務,僅須就所繼承的遺產範圍(道路預定地?)內,負清償責任即可(大部分就是透過法拍把這塊地賣掉,然後把錢拿算還之前的負債),然而為釐清被繼承人的債權債務關係,現行《民法》第1156條亦賦予繼承人清算義務,也就是你必須於知悉得繼承的時點起(多半是父親過世的那一刻),3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找國稅局..你已經找過了)並陳報法院(法院有例稿可供參考、也有服務人員可以幫你)。

找代書代辦好像規費12K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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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黑暗還要淒涼者,比夜晚還要陰沉者,在混沌的海裡,您偉大的存在,金色的黑暗之王啊,
我在這裡向您請願,我在這裡向您發誓,對於阻擋在我前方,所有的愚蠢之物,
集合你我之力,賜與他們平等的毀滅吧!
舊 2015-12-28, 05:13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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