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hba1c
的確總是有人反對改建啊, 否則都更怎會這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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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更暴力的方式解決都更問題
規定所有房屋買賣不得超過蓋好時的賣價
因為房屋只會越來越舊,怎麼可以漲價賣
如果是因為周圍建設及環境交通因素導致價值上漲
這些因素的原因都不是屋主的功勞,因此獲利應該要充公
要漲價可以,就是拆掉重蓋
增值稅就用新蓋房屋和前一個建築的價差收取一定比例的稅金
這樣既杜絕炒房也可加速都更
房屋土地稅就用蓋好時的售價徵收,因此重蓋有獲利的人才需要多繳稅
住舊房子沒改建的人就不用多繳稅
吃飽撐著練蕭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