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iaxie
我要講的是管理過失。垮橋和閘門故障的共通點。 你要用風險去看兩個事件是你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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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武界引水隧道與栗栖溪引水隧道總長約 16.5 公里,
南方澳斷橋下..影響範圍有超過 0.5公里嗎?
如果你只講設備管理過失,
那就是止於設備而已。和下游怎樣應該沒什麼關係...
但你又講到河床露營過夜民眾他們認為沒大雨也沒有洩洪通知,
所以我貼"鄰居嘆:曾勸雨季別上山"。
而且除了台電連警方也有插告示牌,
還是你認為台電或警方應該派員 一年365天 24小時去巡河,以做到最佳管理?
或者把可能的入口全都築牆封住,
還是你也覺的上述的方式實是蠢到沒救,你會有更高明的見解可以讓民眾不再會忽視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