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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L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如果連法律都搞不清楚,怎麼告,該找哪個單位報案,相關文件證據怎麼蒐集都還不會的話

錢就不要想了,要告來告去是為了一口氣,不是為了錢

你不要以為告來告去像是小朋友找老師告狀一樣簡單
舊 2010-10-22, 11:05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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