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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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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6
您的住址: 打狗城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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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drgdr
5/24一到,如果沒有修改法律則原本的民法自動失效
概不蓋章就是承辦人員自由心證,怎麼做都不違反民法


公務員自由心證?
這個應該只有法官才有吧
你如果是那個公務員
你敢蓋章下去嗎?
公務員依法行政
大法官是說適用
可沒有說自動失效
舊 2019-05-21, 08:53 PM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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