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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kjf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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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92
引用:
作者bebo1210
一例一休或是7天假,以後都可再修法改回來,但婚姻平權不行,你不能說今天立法通過平權,男男或女女婚姻有效,隔幾年又修法推翻。
也許你認為反正你不是同性戀者,婚姻平權法對你來說沒什麼大不了,但這次立法內容,除了婚姻平權,包手括同性結婚、財產繼承,還包括領養子女、借精(卵)生殖等。
民法要修法、父母不再是法律名詞,因為在婚姻平權法裡不適用。
你的兒子要討老婆,不能稱對方雙親為岳父、岳母大人,因為女方的雙親是一對公的(或母的)。
在雙親同為男性或同為女性的家庭長大,這樣的孩子人格是否健全,是以往從來沒有過的經驗。科學家可以造科學怪人,沒經過評估冒然實施的社會制度會造出社會怪人,而且不是只有一兩個,後果很難設想。


如果有那種情況
就都叫岳父或都叫岳母就好了
都已經要走入婚姻這點小事怎麼會是問題?
難道我們的社會就是要求每個人都要一個模子印出來的
才能符合這個社會的期待和需求
那麼樣的呆板嗎?
且此次婚姻平權的內容其實不包括借精借卵生殖
這個在國內應該也都還不是合法的
而領養子女其實是解決社會問題
難道在孤兒院長大人格就會比較健全嗎?
異性戀多半都想自己生或去人工生殖
很少會走領養這條路吧
剛好有機會可以彌補這塊真有那麼不妥嗎?
舊 2016-11-17, 07:56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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