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熊騎士
國稅局腦袋當然沒問題啊
只要查到有哪個法條讓你繳錢
他們就有績效
查錯溢繳他們又不用扣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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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是錯誤的, 只要懷疑, 不須法條, 就可以開罰; 舉證去降低或消除罰則是被舉發人的事.
會動用到法條, 是因為你值得他們動手但背景以及名聲又夠大(或有人照顧), 就要有依據了.
而絕大多數人無感是正常的, 罰4000~5000, 或2萬? 其實黑背心根本看不上眼, 罰額無感.
有錢沒權的, 他們最愛.
要有一定門檻(硬體設施金額)的開公司, 先打好關係網(安全網)才是重點!
不要以為有錢有技術就上了, 光玩都玩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