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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ie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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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您的住址: Taipei, Earth.
文章: 37
Cool

引用:
作者botdf
把所得與售價的關係套在各種商品, 個人認為套用在民生必需品上還說得過去, 但是把這種關係硬套在奢侈品, 充其量只是拿來要廠商降價的遁詞.

要不然台灣CPU的售價是美國的1/3嗎? 台灣RAM的售價是美國的1/3嗎? 難道國外的Prada到了台灣, 就要降價到原價1/3才合理 ?

既然CPU, RAM, Prada, CD都不是生活必需而是一種奢侈品, 拿所得來當降價的理由實在沒有太高的說服力, 這僅僅表示, 你太窮了, 沒有資格享受這些高價的音樂, 窮人請停止消費音樂或是去享受較低價格的音樂, 當然, 窮人不會因為窮而失去享受音樂的權利, 但是, 唱片公司沒有必要也沒有義務讓你享受到這些價格尚高的音樂.


真的是遇到一群瘋子 我只是發表我的看法 就被說得這麼難聽
如果你覺得你很有錢 你就去買吧 窮人就應該被瞧不起嗎?
這個社會價值 真的變了 不知該說些什麼?
如果不想聽聽別人的建議 那就隨便你們吧!
繼續漲吧 我看你們還能撐多久......
舊 2005-10-28, 12:21 PM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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