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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130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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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12
引用:
作者hueia1983
如果這樣做不會犯罪,那我很樂意這樣做
一犯罪就是這種天理不容的懲罰,相信台灣的治安會好很多!

同為黃種人的新加坡是個例子。


  對啊,零容錯率的社會才是真正的王道。

  少自欺欺人了。

  同樣都是高壓統治,為什麼當提到嚴刑峻法的時候,臺灣人老是喜歡拿新加坡當榜樣?為什麼不是街道上絕對找不到一張紙屑的北韓?為什麼不是連跟女學生喝個下午茶也會被鞭刑的回教國家?

  因為問題出在經濟。這是個民生問題。長久以來臺灣人一直朝新加坡的國民年薪努力、處處拿新加坡的成功經驗借鏡。只是這面鏡子照到最後竟然連自己真正的問題是什麼都忘掉了,以為只要打扮的跟別人一模一樣就一切沒問題。

  生活困苦讓人民很容易就把自己與犯罪的受害者感同身受的擺在同一個位子。把苦悶宣洩在罪犯的身上、咬牙切齒的妖魔化。嚴厲的懲罰對小市民來說是正義、是理所當然的公平、也是紓解壓力的娛樂。

  殺人坐牢沒錯、甚至是償也命沒錯,但是當牽扯到人的心理的時候事情就沒有那麼單純了。很多時候,很多人做很多事情單純只是情緒的宣洩。不是說這樣不對,只是希望在付諸行動的時候前請冷靜下來思考,自己在做的是什麼榜樣。

  不要到時候才覺得小學時老師當眾羞辱學生也只是剛好而已。
舊 2008-03-06, 08:53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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