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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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大的學生被人檢舉,
>檢察官去查了,
>也查到了一些證據,
>這是很正常的事.
>實在沒什麼好抗議的.
可是今天檢察官接到的是匿名信
據查行政機關對匿名信函皆不予處理
如果今天有人匿名檢舉你有犯罪事實
結果檢方到你住處東翻西翻,甚至扣押你的財產
但是你最後判無罪
你做何感想?
自認倒楣?
控檢舉者誣告?
可是找不到檢舉者ㄟ,因為匿名嘛
所以說檢舉函一定要具名,否則就會成為有心人士陷害別人的工具
要是接到匿名信函檢察官就出動,那還不天下大亂...
還有一個常識
就算是檢察官親自在場,沒有搜索票
要搜查也要本人「在場」而且「同意」
而14台PC的主人當時都不在場,回到寢室才發現電腦不翼而飛
14名成大學生違不違法是另外一回事
檢察官的搜證程序根本不合法
這種侵犯人權的事今天會發生在成大
改天可能就會降臨你我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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