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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問一下男生的反應(其實女生也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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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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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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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阿君
如果男女要在一起
就叫女方
把小孩送進孤兒院
或直接送給不錯的家庭扶養......
如果他們真的這樣做....那這對男女會被我訐譙到死!!!
為了自己的利益,犧牲掉孩子,對孩子來說很不公平,也是我最不齒的!!!
希望你也不要有這種觀念,因為你還沒有過孩子,
不知道那種心連心的感受,要這麼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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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6-21, 09:16 PM #
54
max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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