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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的想法與getdown一樣,只是後來我卻發現我的朋友愈來愈少——當然不是他們疏遠我,而是我愈來愈對他們失望,因為我發現我在他們心目中的價值,其實就是一個出借物品的「場所」而已,而當我需要 心靈慰藉時,他們之間的大多數才不會管我曾經借了(甚至送了)他們多少東西。有一點我很清楚的是:不管你為他們做了多少事,給了他們多少好處,compared to their girlfriends, wives or babies, you're nothing!
而且,大多屬所謂「好朋友」的胃口是會被養大的,幾年前,有一個朋友三天兩天就跟我借CD,後來我發現我在他那邊的CD已經累積近百片時,心想這樣下去還得了,我都搞不清楚借他哪些東西了,於是趕緊向 他要回來,到最後是不是全要回來也不太確定。又隔了一段時間,他不敢向我借CD了,但是改向我借音響(因為當時我擁有3套音響),我說:「音響很大、很重,你來拿的時候要開車載,過幾天又要開車載回 來,你不覺得麻煩嗎?」大家猜他怎麼回答?這位仁兄說:「對!很麻煩,所以這次我想跟你借很久」聽了差點沒昏倒,後來還是委婉拒絕了。又隔了一段時間,他又跟我借東西了,猜猜這次跟我借什麼東 西?他居然要跟我借我的Mac電腦!相信嗎?天底下就有這種人!
[這篇文章曾被 CC Lu 重新修正編輯過 (時間 03-27-2001).]
[這篇文章曾被 CC Lu 重新修正編輯過 (時間 03-2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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