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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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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dkfa
大學法有規定校方可以如此作嗎?校方違法在先。學校的法治觀念才要加強。
還有,校規的位階高於法律嗎?如果校規都違法了,我們幹嘛去尊守它?難不成叫我們尊守〞違反法律〞的校規嗎?


大學規不規定可不可以拍不是重點,重點是學生已經違反校規行為在先,才有舍監違反善隱私權行為在後,一個是因一個是果~~

校規確實沒有高於法律,所以我才說交由社會來判斷,校方的禁止女學生去男生宿舍並沒有違反法律,所以校規並沒有違反法律,可能有違反法律的是舍監,而一定是違反校規的是學生~~

如果校規違反法律,則該項校規自動失效,這一點是無庸置疑的,但是如果違反的是告訴乃論,就必須由當事人提出告訴,不管當事人是法人或自然人~~

我並沒有站在哪一邊,但是我們應該將事情的始末弄清楚,我也讀過書,只要人家不要干擾我,我也不會管,但是如果是被人抓到,我只會自認倒楣,不會傻傻的將事情越搞越大,早點認錯,至少還能保有學籍(最後這段話完全是個人想法,不要想太多了,也許我的方法不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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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ar is crates by fear and gap.
舊 2002-05-26, 02:29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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