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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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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通過法律,亂發廣告信件罰款! 那台灣何時跟進呢?

【記者 陳芝宇/台北報導】
亂發垃圾電子郵件,在美國恐會吃上官司!美國參議院商業委員會上周五通過一項限制垃圾郵件的法案,亂發垃圾郵件的個人或組織,最高可處以每封郵件十萬美金至五十萬美金不等的罰鍰,法案並要求廣告信必須在郵件中附註回函地址,讓網友有權拒絕收信。

美國目前已有二十州實施反垃圾郵件法,參議院之所以跟進,和美國幅員廣大的地理環境有關。據指出,美國面積大,住在鄉村的民眾使用網際網路常得支付高額長途電話費,而太多美國商人利用電子郵件做****,讓民眾收信、刪信的動作浪費時間、金錢。蒙大拿州參議員柯拉德表示,任何企業、個人用戶的電子郵件信箱中,都充斥了廣告信、色情網站宣傳等大量垃圾郵件,他相信參議院通過這項法案能造成嚇阻效果。

而為了讓ISP業者方便過濾垃圾郵件,參議院通過的法案中也明文要求業者在廣告信中註明回函地址,以便網友拒絕再收****信。至於什麼程度才構成「亂發」郵件?哪些郵件的內容會被判定為「垃圾」?法案將進一步釐清。另外,參議院也通過一項法案,未來美國任何企業、個人都不許透過非法途徑取得他人電子郵件地址、發送垃圾郵件,在網路上相當普遍的「轉賣」E-mail行為將受到限制。
     
      
舊 2002-05-22, 06:34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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