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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寫信而戀愛的愛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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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以勤的大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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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了兩年.對方是朋友在網路上認識託我代筆,寫了幾封後就自行接手.
原因無它只是覺得藉由寫信中,文字的傳遞能表達出個人的一些情感流露;
而情感的表達是須誠實與互信
__________________
假如沒有妳的允許,不能說「愛」,
那麼,至少我可以說「喜歡」。
是的,我喜歡妳 這一回,不請求妳的原諒。
2002-05-21, 09:3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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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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