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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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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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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是否可以用數位相機照起來再寄給相關單位,不知是否可行?
這些官員都是先立法,然後再尋求開罰單的方式,真是後知後覺,
當員警想出偷拍的方式後,又禁止員警使用,
警察又很懶,當他看到有人違規時,
也不敢立即欄下來,因為他的工作只是維持交通順暢,
欄下來的話就會影響交通了,
所以每每有新的規定下來,
最受到影響的就是那些守法的人了!!!!
舊 2002-05-15, 04:58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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