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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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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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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騎機車被公車或計程車欺負就算了,
最慘的是被同樣是騎機車的欺負,
一些女孩子,或是阿公阿媽騎車更是恐怖,
你撞到汽車還可以要求賠償,
撞到這些人,你就只好自認倒楣了,
說不一定你還要賠償她呢!
(每次下班的10公里路程,
總要因為要提醒對方說後面有車要過要注意而按喇叭超過十次以上,
你說我騎車很快嗎?
我說如果我慢慢騎,你突然轉彎我就不會撞到你嗎?)
現在的高官都是開車的,誰理你騎機車的呀!
只會消極的認為能降低傷亡率的交通規則就是好的,
不會積極的在駕駛技術及公共交通上下手改善,
想到就肚濫!
舊 2002-05-14, 11:0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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