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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oo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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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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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一個光華內幕 給大家知道..

光華各商家的利潤很低.. 有些跟本不敷成本..
但他們有個手法..就是拼現金.. 然後給廠商的貨款是有一個月的票期..
那很多商家就是..每天營業的現金..拿去借給高利貸..然後賺取 利息..
另一個就是 一物兩賣.. NoteBook (or 高單價商品)就是屬於這種的..
ex: 買方急需用錢.. 就去買NoteBook 但辦分期.. ((每個月慢慢還..))
然後買方拿去當舖當掉(換現金 然後給賣方一兩千塊的回饋)..
而 賣方 可從分期那邊得到現金 再去當舖贖回來 再賣~
這就是一物兩賣~ 夠聰明吧 中國人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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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2-05-13, 02:35 A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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