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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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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原始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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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站長
破一萬篇應該是很值得高興的事,可是今天居然搞成這樣,在旁觀者的眼裡看來絕對不是一件令人舒服的事,所以,該打圓場的快出來打圓場,至於犯人是要請吃鮑魚大餐,還是罰脫光光到228公園跑一圈,都可以私下解決


我喜歡後者說..................

開玩笑啦

那個10000篇的人是我有多好啊
舊 2002-05-11, 08:1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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