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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jeanny
大家注意,蓋神並沒有動怒,沒有生氣,只是被"指控"而必須有表達,否則就是法律上的認罪,如果只是指控我,以蓋神的個性也不會反應什麼,相信大家在這兒那麼久,應該了解我!可是因我而波及他人,這就不能認罪了,沒有理由株連別人,因此我才會提出聲明.
請大家注意,現實生活中千萬別亂"指控",因為這樣代表翻臉了,代表宣戰,所以需要"法官"來調停,罵我,可以假裝沒注意到,指控,就不能裝了.
好了為了證明我只是在追究而已,沒有生氣,不如再大頌:
GETOBALAS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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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因為我不是被指控的當事人,
所以認為沒什麼好追究的.
現在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我自己笑彈 , 笑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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