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MS
Senior Member
 
JMS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下港的雲林
文章: 1,013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ASANOVA
也要有兩條船可踏
基本上沒結婚要踏幾條船隨你喜歡
不過基本上你必需罩的住
專不專一這是觀念問題並不是絕對的
我不反對同時與2個人以上交往___________至於原因?....沒有原因
以上只是個人想法

叔叔果然有練過喔!
想法果然是不同的
     
      
舊 2002-05-04, 07:08 P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M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