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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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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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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小弟情況,在美國當地沒有銀行帳號,該怎麼真正收到錢呢?中華民國財政部又三令五申說,外國銀行來台招攬國人免親身到國外,在臺以文件開戶是不合法的(未經財政部事前審核通過的話)
小弟左看右看,還是得親身到美國才有可能有美國當地銀行帳號..................
小弟在網上有看到美國當地銀行,可讓人填妥申請表,並
連同存款一同郵寄去開戶????這究竟合不合臺美兩國法令呢?????有人知道嗎

再者中華民國財政部雖打算開放中華民國所謂的境外分行(OBU,中文又可稱為境外金融單位或境外分行。)匯兌人民幣業務,但小弟又問了一次中國信託,他說中國信託OBU沒有匯兌人民幣業務,其他銀行OBU也沒有...............;小弟又問了華信銀行OBU,他建議小弟的買方,可用從大陸匯美金到小弟在華信銀行帳戶...............?????????????

而大陸間接匯款經辦郵局,又只能匯出不能匯入..................





至於,如PC home 個人店舖、www.ubid.com.tw ,不收信用卡且買方付了款,卻沒有收到物件方面也沒啥子保障可言 (【如果對方確定已經是詐欺行為,買賣王可以提供什麼協助呢?】 提供刑事局線上檢舉信箱報案)
舊 2002-05-02, 04:41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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