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Niise
基本上法律上應該有所謂舉責任
他要說你使用盜版
僅要你能提出正版授權書
他就不能說你是盜版
最主要是因為授權書並非免費取的
再者..授權是否可以轉讓?
我們可以這樣思考
你提到發票問題,
請問發票有沒有註明你的名字?
應該沒有吧,因此發票也不能當作是證據
所以回歸到最原始授權的代表--授權書
假設一名使用者擁有授權書
微軟想控告你..呵呵反告他誣告吧
舉證責任在他..你只要找人證證明
這軟體是由你出錢請他購買取的即可
|
我覺得....只要有讓他看到授權證明、原版光碟和雷射標籤,讓他知道你有買正版就可以了,總之就是他錢已經賺到了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