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斷的偏見:
各位...
以為付了那麼一大筆錢買到的是什麼? 先看看這些例子吧?
摘自反微軟資訊新聞網
http://members.tripod.com/~anti_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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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曾經引起軒然大波的PC for Kids這個慈善機構差點被被微軟控告的事件終於獲得圓滿的解決。澳洲的PC for Kids專門收購或是接受捐贈二手電腦,然後再把這些電腦送給窮苦的兒童。然而前一陣子微軟在得知PC for Kids的行為之後,要求該機構必須在把電腦送出去之前先付一筆軟體授權費。因為根據微軟的規定,當電腦的擁有者改變的時候,原先的軟體授權就無效了。因此所有原先安裝在這些電腦上的微軟軟體在在電腦被送給PC for Kids之後馬上就變成非法軟體了。
聽起來很不合理對不對?但是不要懷疑,大家一直都是這要被微軟壓榨的;其他不合理的例子還有一大堆。假設今天你的公司把一台要淘汰的電腦送給你,你可不要以為你就可以高高興興的把電腦帶回家。如果今天被微軟知道了,它有權利讓你吃上官司。因為這台電腦上面的微軟軟體在擁有者變成你之後就已經變成非法軟體了。
許多網友在得知PC for Kids因為軟體授權的問題被迫關門之後紛紛寫信去支持。尤其是Linux 陣營的網友紛紛自告奮勇願意幫忙。最後出面幫忙的是澳洲的Sun分公司以及一個叫做Cyber Source的墨爾本Linux社群。Sun將會負責幫 PC for Kids的電腦安裝Redhat Linux 6.2以及StarOffice 5.2這套辦公室軟體。而Cyber Source將會負責教育訓練,幫助PC for Kids 的義工以及受捐助的兒童們順利的移轉到Linux平台。目前第一批Linux電腦將會在下週被送到澳洲的East Timor,數量約為50台。
(ZDNet, Aug. 1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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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最近有許多家公司都宣佈營運不佳,微軟前一陣子卻仍然表示最新一季的營運數字將會符合市場預期;也就是說這一波不景氣對微軟幾乎沒有影響。其實這並不令人意外,因為藉由調漲產品售價,強力取締非法軟體等這一類的行動微軟絕對可以達到它的營運目標,反正消費者又沒有別的選擇。
不過為了賺錢,微軟也做出不少相當令人不齒的行為。其中一項是微軟要求澳洲的一個慈善團體 "PC for Kids"付出高額的軟體授權費。PC for Kids這個機構專門收購二手電腦,然後再把這些電腦送給窮苦的兒童。面對一個作善事的慈善團體,微軟居然還狠心的要求PC for Kids在把這些電腦送出去之前,必須再付一次Windows的軟體授權費。其實照理說這些電腦一開始被賣出去的時候就已經付了一次Windows的授權費給微軟;只不過根據微軟的軟體授權規定,一旦擁有這台電腦的人改變了,原先的授權就無效了。於是這些二手電腦在被收購之後,原先的軟體授權就無效了。微軟根據這一點要求PC for Kids必須再付一次軟體授權費,而這對一個非營利的機構來說根本就是強人所難。如果真的要按照微軟的規定來作,每一台二手電腦的成本將會增加到600美元,這些錢幾乎已經可以買到新的電腦了。
由於付不出這些錢,PC for Kids最近只好停止營運。嗚呼哀哉!微軟連這一點小錢都堅持要賺,難怪經濟再不景氣都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The Age, Jul. 17,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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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 以下幾點是必需考慮的:
1. 購買二手版本的人視同盜版, 因為並非最初的"第一被授權人",授權自動失效.
2. 當初買電腦貪便宜沒開發票,即使多付了隨機版的錢也視同盜版,提不出購買證明的發票(好國民不可逃漏稅必需開發票)無法滿足舉證責任,打官司都打不贏,不知消費者不開發票會不會被控逃漏稅?
3. 直接買標準版省5%營業稅沒開發票,下場同上.
4. 想團購降低購買成本? 沒問題,記得發票要一張一張分別開立,一份軟體附一張發票,否則...團購人負責人有發票證明自己擁有一堆License,其它人並無任何證明,被逮了亦視同盜版...(法律上應可進行集體委託購買,但牽涉簽定委託合約及是否營利要報稅等問題一堆,在下非法律人不大清楚...)
.............etc.
會不會又說得太長了? 總之...這是另類思考啦...^.^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