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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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兩位說的沒錯,
雖然無法一步達成,但是有行動(不是取締)
就有一定的成效.
試想如果台灣看電影一片100元,
原版CD一片120元,
願意去買盜版院線片的人,盜版CD的人一定減少很多,
而且盜版業者勢必得把價差再拉大,才吸引得了想買盜版的人,
那麼盜版VCD一片賣30元,盜版CD一片40元,能有多少利潤?
沒有利潤,自然沒人願意犯法冒險去賣,
肯販賣盜版的商人減少,就沒盜版可買,
正版商自然也會賺更多.
如果只是想取締,那還是省省吧,
等到路上掉了一張五百元鈔票都沒人要撿的時候,
大概有可能使盜版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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