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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唐
Golden Member
 
Reich 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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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阿拉丁

兩個禮拜之後,法官宣判我丈母娘賠償30萬,天哪,我真不敢相信我所聽到的.

後來聽說這位先生的朋友與那位法官認識,多的我就不說了

以上所說,句句實言,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我好恨哪


去年的事喔,那後來來得及在第一審判決送達後的二十日不變期間內提出上訴嗎?
還是因為不懂法律,被搞成終局判決了?
舊 2002-04-17, 09:15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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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唐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