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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錄] 請不要以消費者為人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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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2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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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工作者也好, 消費者也好, 把原罪推諉給他人的心態都不適當. 我個人很欣賞陳昇在 4/4 所說的, 他自認為沒有做出好音樂, 所以沒資格走上街頭... 如果所有創作工作者和消費者都像陳昇一樣自律甚高, 我不相信盜版業者還有多少獲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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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悟之後仍有沉淪的可能
2002-04-10, 06:41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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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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