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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獨斷的偏見:
以為便宜就買下去之後就可以安心了嗎?
摘自:反微軟資訊新聞:http://members.tripod.com/~anti_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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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1
全世界有哪一家公司敢告訴它的客戶:你不只得用我的產品,還必須要跟著我產品更新的速度來隨時升級,否則我就要收你更多的錢。不要懷疑,那當然只有偉大的微軟敢說這種話。微軟即將在今年實施的新軟體授權制度 License 6.0裡面將規定,未來它的企業客戶必須在它規定的某一段時間之內升級到它最新版本的軟體,如果超過了這段時間才想要升級的話,收取的費用將會更將昂貴。舉例來說,現在微軟拼命的想要推銷 Windows XP,如果企業膽敢不識相偏偏還要繼續使用原有的 Windows NT或是 Windows 2000的話,一,兩年以後如果要升級到 Windows XP就得付更多的錢。
2001/12
由於現在大部分新的 PC都已經內含 Windows XP,即使沒有人去買套裝的 Windows XP,它還是會逐漸的進入到許多人的手裡。不過這並不代表消費者偏好 Windows XP,而是因為微軟壟斷了個人電腦的市場,消費者只能選擇內含在個人電腦裡的作業系統。事實上目前有許多大企業都禁止員工私自在公司的電腦上安裝 Windows XP,因為許多報導都證實了 Windows XP 與許多原本可以在 Windows 9x/ME/2000上執行的應用軟體不相容。
2001/11
不管是因為你們公司錢太多沒地方花,還是因為你們公司老闆頭殼壞掉,決定要升級到 Windows XP;看到下面這個報導之後最好還是請你們老闆再考慮一下。根據 InforWorld雜誌以及 CSA Research的實際測試發現,Windows XP在執行應用軟體的時候其效能表現遠不如前一代的 Windows 2000;最差的情況下,同樣的應用軟體 Windows XP甚至需要花 Windows 2000 兩倍以上的時間。
2001/10
根據市場研究機構的調查,微軟新的軟體授權規定已經引起英美兩地企業的嚴重反彈。根據微軟的新規定,未來企業必須每兩年簽一次軟體授權合約,並且付給微軟授權費。在這兩年當中,如果微軟有推出新的產品,企業可以任意的升級;但是兩年的時間一到,企業必須再和微軟簽訂新的軟體授權合約,否則就不准再繼續使用現有微軟的產品。不願意加入這項計劃的企業也可以自行到市面上購買零售版本的微軟產品,然而這樣的話過去大企業所能夠享有的折扣就沒有了。也就是說,一旦簽下這紙合約,企業將永遠不可能脫離微軟的魔掌。但是不簽合約又想要繼續使用微軟產品的話,就必須花費更高的價格來購買微軟的東西。
2001/10
先前曾經引起軒然大波的PC for Kids這個慈善機構差點被被微軟控告的事件終於獲得圓滿的解決。澳洲的PC for Kids專門收購或是接受捐贈二手電腦,然後再把這些電腦送給窮苦的兒童。然而前一陣子微軟在得知PC for Kids的行為之後,要求該機構必須在把電腦送出去之前先付一筆軟體授權費。因為根據微軟的規定,當電腦的擁有者改變的時候,原先的軟體授權就無效了。因此所有原先安裝在這些電腦上的微軟軟體在在電腦被送給PC for Kids之後馬上就變成非法軟體了。
聽起來很不合理對不對?但是不要懷疑,大家一直都是這要被微軟壓榨的;其他不合理的例子還有一大堆。假設今天你的公司把一台要淘汰的電腦送給你,你可不要以為你就可以高高興興的把電腦帶回家。如果今天被微軟知道了,它有權利讓你吃上官司。因為這台電腦上面的微軟軟體在擁有者變成你之後就已經變成非法軟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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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太長了? 在下並非反微軟的激進份子, 只是就價格方面提出另一種看法而已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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