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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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andow
謝謝大家,這件事發生在星期6,地點蘆洲,女方備了案,我想知道如果他提出告訴我會怎樣,我生活節儉並不敗金,我並沒說我自己多好我只是陳述事實,我上禮拜還跟女友一起去新莊交易過主機板,跟我交易的人知道我和她差異性有多大,負債是因為2人沒工作,只好預借現金因為我不想跟家人拿錢,如今工作快1年了,也在努力還債當中,我只能說不管有多生氣千萬別出手,我是一面明鏡況且他根本就沒受傷,但他有驗傷單可是我不知內容是啥,她現在已經搬出去了,她昨天說希望我原諒她但我回答她放我一馬,讓我平靜的過日子,希望有懂法律的人告訴我最壞的打算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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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應該沒事!!
因為她告你的話,只有壞處沒好處!!
忍耐撐過6個月吧,其實我記得傷害的告訴期不只6個月
但是要『醫院證明成傷』..好像是這樣
因為我同學被他太太打到腳斷掉,我跟他跑了幾次法院
不過事隔多年我也不太記得過程了,到最後是離婚(結婚未滿2年)收場!!!
我那同學離婚後,幾年後跟他大學時愛人(也是我同學)結婚
到現在已近10年了,恩愛的很!
真愛...往往是經的起考驗的,同學一場,等他一段,這條路並不好走
我那女同學眼看他愛人牽別人的手進禮堂,眼看他離婚,然後終成眷屬
其中付出的耐心與毅力............有些事情,只能用心去想!!!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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