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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Ch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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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那張票當作"遺失"申報的話

1.可能XXX會被告.因為XXX "撿到"別人的本票還把他拿去抵債.(好像叫詐欺)

2.但如果XXX反告你說票據是你借他的或給他當抵押的,然後他又把他拿去還債.可是你卻申報遺失.那你不就變成"謊報"..(背信??違反票據法???).而且如果你提不出證據說不定要坐牢還要還錢給OOO.

最好是花點錢(100~150K)向OOO買回本票.然後叫XXX寫借據給你(你先替他還的100~150K)和OOO.
舊 2002-04-04, 11:25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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