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lsen
Power Member
 
Else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新住所適應中
文章: 641
記得很久以前就有這樣的爭議了∼應該是廣告利益均分的問題談不攏
只是不知道後來怎麼樣判決
那時候∼
頻道經營者是用「著作財產權」中的最低著作權原則
(也就是節目和廣告的編排屬於著作權利不得刪改)
來禁止系統業者插播****的情形
後來有聽說變成∼只要不影響到觀眾權益可以插播****(不確定)
所以如果有把插播****影響正常收視的情況錄下來
觀眾應該可以去消基會申告
__________________
幾年來…轉變還真是大…………
舊 2002-04-03, 07:50 P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lse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