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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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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毅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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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kejing57
一片一千元是不是有點太過分了,就算是權利金,但消費者所侵害的也僅是該全力所附著之物,而非侵害的代理商或出租商的權利,試想如果你不小心將微軟的光碟折斷,微軟也不會認為你就侵害到他的權利。.........


聽你一說覺得好多了~
畢竟我覺得我是在"正常使用下壞的",大家可以試試折折
手邊不要的的CD(像雜誌送的),看看要把片子弄斷需要花
多少力氣(徒手的狀態下)
舊 2002-03-31, 02:22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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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毅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