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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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ur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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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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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jeanny
我還在氣!不是氣他,是氣自已為什麼不堅持,豬頭腦袋!溫情主義的二百五!

沒關係,以後請Dora頒下懿旨,敕令不得替親戚服此苦役,凡有違者加罰洗孩子三日 此後再犯另加大刑伺候...急急如律令。
舊 2002-03-30, 08:10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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