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 網友的法律常識蠻薄弱的 ....
各位把PCDVD這個論壇當作自家後院, 閒聊打屁的地方;
其實不然, 這是一個公共開放的空間(傳播媒體), 所有訊息都有擴散性, 殺傷力, 這也是我強調發言作『負面宣傳』必須謹慎的地方;
我當然知道抱怨沒什麼大不了, 尤其在私下場合;
可是, 在『傳播媒體』作類似的抱怨, 那可就嚴重了許多, 已經帶有指控的意味, 一般媒體碰到類似的議題, 通常會為當事人打馬賽克, 以保護當事人; 可是, 網路雖然匿名, 檢警還是有辦法依IP位址及ISP客戶資料, 查出真實身分 ....
因此, 在版面抱怨可以, 但不應指名道姓, 至少加個X吧!! (打個文字馬賽克, 如合X, 或X友)
這是自我保護的措施!!
或許我太多事, 一般版面管理員為避免麻煩, 都會定下內規管理言論尺度, 希望網友能夠自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