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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u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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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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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題2~

11.各縣市成立酗酒嗑藥飆車集中營.並附設密閉性佳的澡堂一座(這若不懂.就得問猶太人ㄌ)
12.未婚人士行房未戴保險套.女方可合法殺害男方(別心軟.因為未婚生子死刑).
13.火災判定.需看見火舌竄出.方可報案救火.若只有濃煙冒出.視為家庭烤肉.
14.軍方退役的拖式飛彈(反戰車武器).交由警方車輛取締盜採砂石用.
15.取消海關檢疫措施.無論蔬果.動物.昆蟲.甚至排華的印尼土人都歡迎攜帶入境.

其他欲施行法案.未通過3讀而成廢案者

01.激怒中共侵台言行獎勵條例(減少人口固然重要.但不能亡國)
02.取消颱風假(即使世界變再糟.想放假的心.依然不變)
03.盜版唯一死刑(我們無法忘懷海盜王國的美譽)
04.市區道路碰碰車條款(就是可衝撞違規車輛)
05.國民年滿20歲.可享有殺害一人的權利(這可不是好玩的)
06.推卸責任.互踢皮球需判重刑(當官的怎可能讓這過關)
07.貪污吸金唯一死刑(這更不可能過關)
08.講冷笑話要處徒刑(哈哈哈..這亂加的)
舊 2002-02-08, 06:55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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