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最初由 nosaj 發表
小教室:
不管有沒有兩段式左轉的牌子,
只要是三線道以上的道路, 依法都要兩段式左轉~
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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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機車兩段式左轉:(2001.05.26)
機車在同向3車道以上道路行駛,須強制兩段式左轉,否則,處罰鍰600元 ~ 1800元。
[B]轉貼民視監察院
奇蹟 (2001/9/14 下午 04:42:57)
主題:N 年前當我是個大學生的時候
內容:N 年前當我是個大學生的時候,曾經被台北市的交通警員與義交刻意刁難與侮辱跟摑掌........
當時我騎著機車正在等紅燈(我要兩段式左轉),結果一個義交跑來向我要行照駕照.....(當時我絕對沒有任何違規),想當然爾,我沒違規,並且他並非可執行公權力之警察,我當然就拒絕他的要求...
(ps:警察全程在場)
結果是,這位義交向我罵國罵,我不理他.....他還說:[下車我們來單挑呀!!](很誇張喔!!在大庭廣眾之下與當著警察的面)....當然以筆者的智慧與EQ,當然不可能與他單挑...因為筆者知道...當時的情況如果筆者真的和他打架....那在場所有的警察與義交都不可能真的做最真實的證人,更何況打贏被告就算了..萬一被打慘了又被告那不就賠了夫人又折兵,您說是吧!!
當我悍然的拒絕義交的所有要求與挑釁...他就跑去跟正在指揮交通的員警請求支援.......
結果就是員警跟我要行駕照...那我只好將我的行照交給他..不過因為駕駛執照未帶在身邊因此沒有給他.
就在當時我就直諫員警...剛剛義交的行為...並且詢問員警:[義交是否有權巷人民拿取行駕照?] [剛剛義交要找我單挑] [剛剛義交對我"公然侮辱"]......
沒想到這位員警竟腦羞成怒.....也對我罵出了國罵,更說我們大學生通通是敗類..諸如此類的..當然這時再有EQ的人也受不了了....
當下我就當場反駁他的所有一切(不過都是以理來服人;雖然講話聲大了些)這時他突然招來警網要將我押回警察局...(這時我想,萬一被押回去;是黑是白都是他們在講).....所以我是打死也不上警車;也許他們警察也知道理虧,並且這時後也已經有許多民眾在圍觀與抱不平了.........不過正當我和他們理論時,突然一位警察向我賞了一巴掌,說我太逍張............
最後他給我開了三張罰單:
1.未帶駕駛執照
2.越線停車(天呀!我是遵循兩段式左轉耶~)
3.大牌污穢(污穢!那是他隨便亂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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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各位看了做何感想?其實守法不困難,困難的是執法者的判定標準與法規制定的明確度:
三線道是多寬的三線道?有些道路只能算兩線半,再扣除停車格或路邊停車,再加個小黃車走中線,那被拍張未依道路行駛也是很容易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