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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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最初由 夜梟 發表
你提的我都知道, 我說的也是指美國的習慣, 台灣好像只有好市多有這樣的服務
至於使用不付費, 據我所知, 美國人是不會這麼做的, 他們都是非常守法的
會這樣做的好像都是外國留學生...
其他像是買後一段時間內買貴退錢, 對我們來說是不是也像天方夜譚
但是在美國還不是實行得好好的...
至於是否維護了消費者權益, 得看廠商怎麼做了, 你提的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算是一種維護過當吧!!!過與不及都是不好, 其間如何拿捏就是一門學問了
我只是覺得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同時, 是否也該同時保護消費者應享的正當權利
這是相對的, 而不只是大力急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像是DVD刮傷換片,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正當合理的權利
法律保障我們可以針對個人所有之智慧財產擁有一份合法之備份
當我們沒有能力備份時, 在損毀時是否可要求廠商換片
以延續我所購買之智慧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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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美國不是只有外國留學生這樣做的,
應該是說外國留學生相對於美國人這樣做的比率高很多.....
也是有些比較窮或是想省錢的人,要結婚或是參加宴會時,
借錢去百貨公司買一套禮服,然後事後再退掉......
只能說,因為外國留學生做得太過火了,
所以大家把焦點放在他們身上.......
回到原本問題,
什麼樣才算是消費者應享的正當權利呢?
假設我今天買了一本書,
因為不小心沾上了茶漬影響了閱讀,
所以為了維護當初我已經付費買了這本書的閱讀權與作者的版稅,
我可以要求出版商更換一本給我呢?
家裡發了霉的錄音帶與黑膠唱片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消費者買了商品回來,應當要自己負起妥善保存的責任.....
我看待人事的觀念是比較偏向人性惡的部份,
為消費者張了太大的保護傘,
增加了廠商與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
也養成了惡質消費者.....
其實,我也贊同取一個比較平衡的點來考量....
像依照折舊程度來收取不同的工本費就可以更換,
這是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向,
也比較不會讓人性醜惡的一面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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