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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ak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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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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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夜梟 發表

你提的我都知道, 我說的也是指美國的習慣, 台灣好像只有好市多有這樣的服務
至於使用不付費, 據我所知, 美國人是不會這麼做的, 他們都是非常守法的
會這樣做的好像都是外國留學生...
其他像是買後一段時間內買貴退錢, 對我們來說是不是也像天方夜譚
但是在美國還不是實行得好好的...

至於是否維護了消費者權益, 得看廠商怎麼做了, 你提的是一個極端的例子
算是一種維護過當吧!!!過與不及都是不好, 其間如何拿捏就是一門學問了
我只是覺得在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同時, 是否也該同時保護消費者應享的正當權利
這是相對的, 而不只是大力急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像是DVD刮傷換片, 我覺得這就是一種正當合理的權利
法律保障我們可以針對個人所有之智慧財產擁有一份合法之備份
當我們沒有能力備份時, 在損毀時是否可要求廠商換片
以延續我所購買之智慧財產權...




首先,在美國不是只有外國留學生這樣做的,
應該是說外國留學生相對於美國人這樣做的比率高很多.....
也是有些比較窮或是想省錢的人,要結婚或是參加宴會時,
借錢去百貨公司買一套禮服,然後事後再退掉......
只能說,因為外國留學生做得太過火了,
所以大家把焦點放在他們身上.......
回到原本問題,
什麼樣才算是消費者應享的正當權利呢?
假設我今天買了一本書,
因為不小心沾上了茶漬影響了閱讀,
所以為了維護當初我已經付費買了這本書的閱讀權與作者的版稅,
我可以要求出版商更換一本給我呢?
家裡發了霉的錄音帶與黑膠唱片是否也可以比照辦理?
消費者買了商品回來,應當要自己負起妥善保存的責任.....
我看待人事的觀念是比較偏向人性惡的部份,
為消費者張了太大的保護傘,
增加了廠商與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
也養成了惡質消費者.....
其實,我也贊同取一個比較平衡的點來考量....
像依照折舊程度來收取不同的工本費就可以更換,
這是一個比較可行的方向,
也比較不會讓人性醜惡的一面浮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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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1-12-30, 06:14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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