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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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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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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判決書寫得咬文嚼字,難以讀懂,反正把人搞昏頭後,再在一些抽象名詞上動手腳。看來「精神、名譽」損害的彈性範圍很大,隨法官高興,有證據也不成立。
做壞事,實在不應該是還錢就沒事。相信你在網上多多貼文也會懲罰到他們。
舊 2001-12-25, 02:26 A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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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sa Hsu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