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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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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弟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花果山
文章: 933
人權終得以伸張,其實大法官看警察這樣亂搞不爽很久了,
在法院工作的法官,每個人都x的要死
這次的釋憲,主要也是給警察一點警示作用
下次再亂搞,就要公事公辦,決不寬待了
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連警察也不例外!
目前警察臨檢工作的確過於濫權

依照刑法之規定警方不能任意搜索車輛行李箱
若無搜索票即是違法,但警方也會技巧性規避
要求駕駛人"自行'開啟,若不從則出言'恐嚇'要將駕駛帶回警局
其實警察無搜索票即無權檢查,也不行任意將民眾帶回警局
這是基本憲法所賦予之人權保障,刑法也有相關刑責規定
民眾若因不配合,被帶回警局,今後法官將會對警察從重量刑

{反正一般民眾法律常識也不足,能欺負的時候就盡量吧}~~~
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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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 給我~~~
舊 2001-12-15, 05:50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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