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你提供的事件說明,很有可能發生如你所猜想的事,那麼要如何處理,簡單說結論:
1. 要有萬一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就算是老爸也要告他偽造文書印的決心。
2. 到聯合金融徵信中心
www.jcic.org.tw 申請查她自己的信用資料。可以得知有沒有自己不知道的銀行往來記錄。
3. 不用擔心賣身契,那種東西沒有法律效力。
4. 就算她還未滿二十歲,她老爸也不能偷用她的名義去借錢。要是成年了,就更沒有藉口了。
5. 地下錢莊之類的,只要有人來要錢,立刻報警處理。
最看不起利用親情來遂行自己慾望的人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