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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版網咖條例今出爐 北市版規範將失效 「立法從寬,管理從嚴」?有可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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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秀慧/報導

中央版的網咖條例草案今天將出爐,未來距離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十公尺以內不得設置網咖,較北市版的網咖應距離學校二百公尺以上標準寬鬆;一旦完成立法後,北市的規定將面臨失效,而台北市近九成不符規定的網咖業者也將解套。

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資訊休閒業管理條例」草案,即俗稱的網咖條例草案,草案內容和台北市議會日前通過的「台北市資訊休閒服務業管理自治條例」有多處不同;行政院相關官員昨天強調,根據地方制度法第三十條規定,北市版內容和中央版內容牴觸部分將無效。

整體而言,中央版的網咖條例草案和北市版的網咖條例比起來,規範較為寬鬆,行政院相關官員指出,行政院是本著「立法從寬,管理從嚴」的原則規範網咖,外界也不應一提到網咖就產生負面的聯想。

兩個版本最大不同處在於網咖營業場所的設置地點,北市版規定網咖的營業場所,應臨接寬度八公尺以上道路,並應距離高中(職)、國中、國小二百公尺以上;中央版則規定距離國小、國中、高中(職)五十公尺以內不得設置網咖。行政院相關官員解釋說,都會地區寸土寸金,網咖不得設在距離學校五十公尺以內的規定是比照電玩的設置標準。

其次,北市版規定未滿十五歲的青少年,進入網咖必須由父母或監護人陪同;周一至周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六時,或夜間十時至翌日八時,或周六、例假日夜間十時至翌日八時,禁止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進入。中央版則規定,未滿十五歲的青少年,在上課時間,晚上十時至翌日八時不得進入網咖;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晚上十時至翌日八時不得進入網咖。


看完了..唉....網咖都已經出來幾年了..到現在才想要立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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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濕勒.為什麼我的簽名檔這麼大?
舊 2001-12-05, 06:15 P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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