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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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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貓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1999
文章: 3,863
引用:
最初由 alan tung 發表
咦 市民大道有拍照嗎 我平常都騎7.80ㄋ 只有在市民大道停車場被偷拍一張
現在很多人都改用牽的


市民大道有拍機車超速的喔 ..
會被照的..

北市十三條道路,八月中調降速限為四十公里!超過四十六公里(含)即拍照告發
(罰1200元)

根據道安規則,台北市道路速限自六月一日起調整為五十公里,但經過台北市交通
管制工程處檢討,基於安全的考量,決定將市民大道(平面段)等十三條道路的速
限調回四十公里,預計在八月中旬實施新的速限。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若道
路速限調回四十公里,超過四十六公里(含)即拍照告發。

十三條速限將由現行五十公里調整為四十公里的道路為:仰德大道、行義路、泉源
路、新民路、稻香路、公館路、指南路二段、萬壽路、萬美街、萬樂街、臥龍街、
軍功路、市民大道(平面段)。

交工處指出,這十三條道路的速限,以市民大道平面道較具爭議,但考量到市民大
道平面道的橫交巷弄多,且有多處停車場出入口,因此仍決定將速限調回四十公里。
速限將調回四十公里的還包括快速道路或連外橋樑的匝道、橋樑機慢車道等;另外,
雙向只各一個車道的莊敬隧道,速限將調回四十公里;往汀洲路的辛亥車行地下道,
也因線型曲率半徑大,速限將調整為四十公里。

交工處表示,各道路速限已檢討完畢,並已發包請廠商製作速限牌面,預計在八月中
旬加掛完成;交工處也提醒駕駛人,在未加掛速限牌面前,駕駛人在路上行駛時,若
在無速限牌面的路段,依速限五十公里行車,若路段上有加掛速限牌面,則依牌面上
的速限行駛。

交工處日前將速限檢討的結果送交交通大隊,作為執法的依據。交通大隊指出,以上
十三個路段一旦加掛速限牌面四十公里,則將以四十公里作為取締依據,超過四十六
公里(含)將取締告發,但在還未掛上速限牌面之前,取締的依據仍為五十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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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可以刪減,品味不能打折。
舊 2001-11-26, 04:20 A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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